适用范围:本政策仅限于南京市城镇区域。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1. 主申请人:需在南京市城镇区域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已实际居住。这里的“合法稳定住所”指的是已取得合法产权的住房。如果房屋产权是共有的,需要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立户的代表。对于未成年人的产权,需随其监护人一起迁入。
主申请人需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如果主申请人希望随迁人员一同迁入,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果亲属关系可以在户口簿上证明,则无需额外材料)。对于共有产权的情况,需要提交其他产权人的同意落户声明。对于省内户籍,可以通过“苏证通”APP提交电子证件以便办理。
2. 随迁人员:主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父母均可申请随迁。
二、办理流程:
1. 受理审批:申请将由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受理,并由区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2. 跨省通办:支持“省内一站式”和“跨省通办”服务,无需返回原迁出地办理。
三、其他说明:
合法稳定住所仅包括住宅用途,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等证明文件。本政策自2024年5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对于人才落户或积分落户政策的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南京市的相关文件。
南京,这座历史文化与现代气息交融的城市,正以其宽广的胸怀欢迎着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新成员。在这里,你可以享受到便捷的生活服务和优美的居住环境。不论是主申请人还是随迁人员,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落户南京,共同书写这座城市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