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部门
负责审批和监管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包括特殊教育类培训机构。
部分地区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如特殊教育类)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
2. 民政部门
对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闭症康复机构进行登记和管理。
建立困境孤独症儿童信息台账,并牵头跨部门协作机制。
3. 残疾人联合会(残联)
中国残联及其地方机构是自闭症康复机构的主要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康复服务、制定标准及监督执行。
部分机构由残联直接管理,尤其是民办非营利性康复机构。
4. 市场监管部门
对以公司形式注册的营利性自闭症培训机构进行工商登记和日常监管。
配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5. 卫生健康部门
参与孤独症儿童的筛查、评估及医疗康复服务标准的制定。
与民政、教育等部门协同完善全链条关爱服务体系。
6. 跨部门协作机制
部分地区建立由民政、教育、卫健、残联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机制,共同推进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
例如,上海市通过地方标准明确各部门在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中的职责。
总结:自闭症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因机构性质(民办非企业/公司制)、服务内容(教育/康复)及地区政策差异而不同,通常需同时接受教育、民政、残联等多部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