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选择医疗机构
需前往具备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如儿童精神科、儿科、儿童保健科)或残联指定机构。部分地区的医联体还支持视频代诊服务,适用于抗拒陌生环境的患儿。
2. 初筛与复筛
根据国家卫健委《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会通过“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进行11次初筛(1岁内4次、1-3岁4次、学龄前3次)。若初筛异常,需转诊至上级机构复筛。
1. 临床评估
2. 量表工具
常用ABC量表(57项指标,总分≥62分高度怀疑)、Gesell智能评估(排除智力障碍),部分医院结合韦氏智力量表综合判断。
1. 签署与盖章
确诊后需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需主诊医师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明确标注“孤独症谱系障碍(ASD)”及分型(如阿斯伯格综合征)。
2. 档案登记
根据《精神卫生法》,6岁以下患儿需建立残联档案以申请补助,确诊信息需上传至国家发育监测系统。
如需更具体的诊断模板或量表示例,可参考医疗机构提供的标准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