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获取关注或物品(社会性正强化)
这类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得他人的注意力或具体物品。例如在超市尖叫打人可能是为了得到糖果,或打断家长电话来获取关注。行为科学中称为"社会性正强化",即通过他人介入来获得强化物(如物品、关注等)。
2. 逃避任务或情境(社会性负强化)
当行为发生在指令性任务(如学习、整理物品)之后,往往是为了逃避要求。例如咬人可能既为获取关注,也为逃避学习任务。这类行为通过让他人取消任务要求来实现目的,属于"社会性负强化"。
3. 自我感官刺激(自我强化)
包括摇摆身体、撞头、重复发声等,目的是满足感官需求。这类行为通常与环境或他人无关,在不同场合频率稳定,属于自我刺激行为。与社交功能的行为不同,感官刺激行为往往需要专门的感统训练来干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同一个行为可能混合多种功能(如75%为获取关注,25%为逃避),需要通过ABC行为观察记录表(记录行为前因Antecedent-行为Behavior-后果Consequence)来分析具体模式,并针对不同功能制定差异化干预策略。例如对逃避功能的行为可采用任务分解法,对感官刺激行为可提供替代性感官输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