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拟修订《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以加强患者隐私保护。此次修订旨在确保患者隐私及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同时加强对结核病的防治管理。
该征求意见稿强调,卫生行政部门在执行公务时,有责任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根据防治结核病的需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并对相关场所进行检查。在这个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遵守隐私保护规定,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如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出现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或者故意泄露患者个人隐私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涉及泄露隐私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可能面临警告、处分甚至刑事责任。
意见稿还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都不得允许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从事可能使该病传播扩散的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体检等健康体检时,必须将肺结核检查纳入体检项目,以早期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
为了加强肺结核疫情的管理和应对,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一旦肺结核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照相关预案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卫生部修订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举措,充分显示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的决心。这不仅是对患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也是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效果的重要举措。我们期待这一措施能够尽快落实,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共同构建健康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