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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撕毁病历就是毁灭证据 形同犯法

近期,广东省内多家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频繁出现医疗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从南海红十字会医院的“弃婴门”,到东莞塘厦人民医院误诊阑尾炎为宫外孕,再到男婴输液死亡后医生撕毁病历,这些事件仅仅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发生。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东莞出席“第七届全国民营医院发展论坛”时,对这些事件进行了深刻剖析。他认为,这些医疗纠纷频发反映了部分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执行力度不足,有规不依,甚至可以说是“管理不善,吊儿郎当”。

廖新波以南海红十字会医院的弃婴事件为例,严厉批评了部分医生的失职行为。他质疑,为什么在孩子出生后,医生没有进行任何抢救,也没有签字就将其丢弃?为什么连基本的流程都不遵守?这样的行为令人难以置信,也让人对医生的职业素养产生严重质疑。

廖新波还点评了东华医院医生撕毁病历的行为。他认为,撕毁病历本身就是错误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毁灭证据的行为。医生为什么要撕毁病历?可能是因为在极度疲惫或精神崩溃的情况下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她可能担心,将来的病历会被领导指责。但实际上,病历是医生申辩的有力证据,她应该自信地坚守自己的医疗行为,而不是恐惧和逃避。

事实上,在我国,医院撕毁病历的现象屡见不鲜。有时候,甚至去看病都没有病历可言。没有病历比撕毁病历更可怕。因为撕毁病历至少还有机会用胶水粘上,而没有病历则是真正的“死无对证”,让人无从查证和追究责任。

这一系列医疗纠纷事件不仅让人痛心,也提醒我们医疗行业的责任和使命。医院和医生应该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流程,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医疗事业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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