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层面的融合
在早期的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携手,共同构建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担当起我国质量监督与检验检疫的重要职责。
到了2018年,一场更为深远的机构改革启动。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以及食药监总局合并,全新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这一新的机构全面接管市场监管、标准化管理、质量监督等职责,象征着我国市场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而国家质检总局的全部职能也顺利融入这一新的大家庭,原质检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则被转交给海关总署,开启了新的篇章。
二、地方层面的变革
地方上的改革则采取机构整合的模式。省级以下的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纷纷合并,形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例如,江苏、天津等地已经走在前列,将多部门的职责整合在一起,构建了一个全面的监管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除了基本的市场监管职责,部分地区还将物价、知识产权等职能也纳入其中。
在职能方面,原质监局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等核心职能现在由市场监管局统一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抽查等职责在合并后的机构中得以保留。为了提升执法效率和效果,执法队伍也进行了整合,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中心”,实现了跨领域的综合执法。
三、合并后机构的新特点
合并后的机构呈现出垂直管理和分级管理的新特点。药品监管只在省级设立机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这种设置强化了地方统筹能力。市场监管实行属地化管理,旨在提升市场监管的效能和专业化水平。此次合并打破了传统的部门分割,形成了一个“大监管”的格局,这无疑是我国市场监管体系的一次重大变革,预示着我国市场监管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