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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到凶宅法律规定(男子买房4年再卖时方

广州凶宅事件:男子购房四年后惊悉原是“凶宅”,成功索赔获法院支持

源自广州日报微博的一则报道,让我们了解了一起关于房产交易的纠纷事件。王某在2016年花了158万元从吴某手中购入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一处房产。居住四年后,王某欲置换房产,将房子出售给朱某夫妇。却不料,朱某夫妇从邻居口中意外得知这处房产竟是所谓的“凶宅”——多年前,吴某的妻子在这处房屋内自缢身亡。这一消息令王某大为震惊,朱某夫妇随即提出向法院申请撤销与王某的购房合同。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王某向朱某夫妇返还275万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

王某对此深感冤枉,他认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吴某故意隐瞒了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真相,明显误导了他。于是,王某决定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并要求吴某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广州天河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吴某在出售房屋时未向王某如实披露该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这一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双方就该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房产买卖合同》,吴某需退还购房款158万元,并赔偿损失94万余元,同时王某须将房屋重新登记到吴某名下。

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购房过程中信息透明度的关注与讨论。许多网友纷纷表示,在购房时不仅要关注房屋本身的质量、价格等因素,还要了解房屋的背景信息,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这也提醒了房东在出售房屋时,应诚实守信、如实披露相关信息。

那么,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真的遇到了买房买到凶宅的情况,购房者应该怎么处理呢?如果出租房变成了凶宅,租客又该如何索赔呢?这不仅需要购房者保持警惕、了解房屋背景,更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对这类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和规定。希望这起广州凶宅事件能引发更多关于房产交易信息透明化、法律规范的讨论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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