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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发展的新星

你是否想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也能成为工业、商业的宝地?这就是我们今天要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它不仅是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更是农村发展的新引擎。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揭开它的神秘面纱:

一、基本属性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听起来有些复杂,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它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给单位或个人。它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三大类型之一,与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并列。

二、入市条件介绍

想要进入市场,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它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经营性用途范围。它的用途仅限于工业、商业、租赁性住房等经营性用途,禁止用于成套住宅开发。它的入市需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完成确权登记。

三、入市方式与程序介绍

它的入市方式和程序也相当规范。主要以协议转让为主,采取三方协议机制,包括出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让人和监管人(市(县)监督交易合规性)。价格机制则参照国有建设用地评估价,资金通过财政监管账户划转,确保交易的安全。

四、政策演变与突破

在法律沿革方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政策经历了从严格禁止到逐步开放的转变。新修订的法规允许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明确使用权可抵押、转让。而在试点实践中,入市程序规范、收益分配机制创新成为改革重点。

五、影响与挑战展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现,无疑给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它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缓解了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局面。但我们也需要警惕通过长期租赁规避土地征收的行为,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六、地方实践展示

各地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也有许多创新实践。比如湘潭市通过定向调研,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耕地保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协同机制。江苏省等地则推行“国有+集体”混合供地模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这些实践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发展的新引擎,也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让我们共同期待它在未来的表现,为农村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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