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打击对象全
在深入打击黑恶势力的行动中,以下四类对象被列为我们打击的重点:
1. 基层政权的隐患——家族宗族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影响,对基层政权进行渗透,把持基层政权、操纵选举过程、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不法分子,如“村霸”“乡霸”,是我们首要打击的目标。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那些煽动闹事、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或滥采资源的黑恶势力,更是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
2. 行业领域的“市霸”“行霸”——打击市场乱象
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场所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为,是我们打击的又一重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中的恶意竞标、暴力控制市场的黑恶势力也是我们的打击对象。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3. 非法经济与社会危害活动——铲除社会毒瘤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地下钱庄”及“讨债公司”等非法金融活动,以及操纵“黄赌毒”、组织网络水军威胁滋扰、跨境渗透的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坚决打击这些行为,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4. 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全面净化社会环境
我们还将打击校园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强迫未成年人参与违法活动的“街霸”,以及渔业捕捞、滩涂养殖中划地为界、暴力控制区域的“渔霸”“船霸”。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二、斗争措施与原则解读
在打击黑恶势力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 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相结合
我们坚持“打早打小”的策略,结合法律手段严惩犯罪行为。我们注重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黑恶势力的产生。
2. 群众参与与综合治理相促进
我们通过普法宣传(如《反有组织犯罪法》)、线索举报机制等手段,动员公众参与,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我们加强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从、经济、社会等多领域进行全面打击。
3. 建立常态化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果
自2020年起,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转为常态化工作。我们将持续巩固治理成果,确保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三、时间范围与意义简述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于2018年,为期三年。这场斗争的意义在于维护政权安全、社会稳定及基层治理秩序。通过扫黑除恶行动,我们净化了社会环境,保障了经济发展,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以上内容体现了“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