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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雇凶撞死举报者获死刑

公开报道显示,山东聊城郑坑村原党支部刘继法的行为引起了广泛关注,他因雇凶撞死举报者而身陷囹圄。以下是关于这一案件的详细梳理:

一、案件背景

郑坑村的许月田和刘继法之间的恩怨情仇因宅基地拆迁赔偿问题而起。正直的许月田多次举报刘继法贪污公款、挪用国家资金等不法行为。而刘继法则对此心怀怨恨,采取了极端手段。

二、作案过程

凶手苏杭驾驶无牌车辆悄悄尾随许月田,趁其不备,加速撞击,导致许月田骑行的电动车被撞毁,身受重伤不幸身亡。之后,苏杭选择了逃逸。而在被捕后,苏杭最初独自承担了责任,直到被判死刑后才透露了刘继法等人的幕后指使。

三、判决结果

在法院的审理下,主谋刘继法和直接行凶者苏杭均被判处死刑。而共犯李朋,作为城管职工,被判处无期徒刑。刘继法和苏杭并未接受这一判决,他们以“少杀慎杀”为由提起上诉,试图通过赔偿获取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但受害者家属坚决拒绝赔偿,并坚持要求维持死刑判决。截至2020年9月的报道,山东高院的二审尚未宣判。

四、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雇凶撞人的行为属于“动机卑劣”的加重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案件的主犯,尤其是针对举报人的报复性犯罪,通常会从严惩处。刘继法的行为不仅是对个人生命的残忍剥夺,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践踏。

此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其中的暴力行为,更因为其中涉及的权力与正义的问题。我们期待法律的公正裁决,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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