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快递箱服务的公共服务属性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消协针对智能快件箱服务做出了明确表述,这种服务在小区内的应用体现了其公共服务的属性。小区内的智能快递箱设置,消耗了公共资源,因此应当被纳入物业服务的业务范围。在合理的保管期限,比如12小时内,这项服务不应向居民收取费用。对于超过这个时限的收费标准,应当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的管理方式来确定,而不是完全由市场自由调控。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中消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收费前,企业需逐一明确告知用户免费的期限以及超出期限后的收费标准,并在得到用户的同意后才能进行收费。如果快递未经收件人的同意就擅自投放至智能快递箱,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考虑到智能快递箱服务的公共性质,建议将其纳入公共消费范畴,并通过“新基建”的升级改造来提升服务标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在协同治理方面,中消协建议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包括物业、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各方应加强合作,强化监管力度,同时畅通消费者意见表达渠道,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在政策依据与调整方面,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于2019年开始实施),企业应当设置合理的免费期限。针对市场反馈和消费者争议,丰巢已经调整了策略,将免费保管时长从12小时延长至18小时,并对节假日的收费规则进行了调整。这次争议也凸显了末端配送中如何平衡用户选择权和收费合理性的问题,部分小区因收费问题暂停使用丰巢柜。未来,期待各方能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推动智能快递箱服务的持续优化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