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保局推进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次改革的背景是职工医保制度自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逐渐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和社会变化。对此,国家医保局负责人对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对于改革的背景,该负责人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疾病谱发生了巨大变化,慢性病已成为主要健康威胁。医疗技术的进步使得门诊服务范围大幅增加,而老龄化趋势又增加了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原有的个人账户保障模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因此改革势在必行。群众对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国家医保局经过反复论证、深入研究后,最终决定推进改革。
针对此次改革可为参保人带来哪些获益的问题,负责人表示,改革将在三个方面给参保人带来积极的影响。
改革将实现普通门诊报销从无到有的转变。这意味着在改革后,原来不能报销的地区或额度较低的地区,参保人看普通门诊也可以得到报销。而且,除了药品费用外,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也可以报销。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也将被纳入普通门诊报销,并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额度。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也被纳入门诊报销范围。
改革还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缓解“住院难”问题。由于普通门诊保障不足,一些不合理的医疗行为频发。改革后,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就能享受报销,这将降低居高不下的住院率,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改革还将拓宽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改革前,个人账户只能由参保职工本人使用,家庭成员生病时不能使用亲属的个人账户。而改革后,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拓展到家庭成员,这将对参保人的家庭产生更广泛的保障作用。
此次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提高医保基金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改革后,参保人可以期待更多的便利和实惠。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相信将会为更多的参保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此次医保改革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方面进行了重要的拓展,涵盖了更广泛的生活场景。具体来说,个人账户的用途不再局限于个人医疗费用的支付,还包括了以下几点重要改变:
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这一改革为家庭成员之间的医疗支持提供了更便捷的渠道,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负担。
个人账户也可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费用。这一措施为参保人在购买药品和医疗用品时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使得个人账户的使用更加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
部分地区还允许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这一改革举措进一步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为参保人的家庭成员提供了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关于此次改革的路径和参保人个人账户的结余问题,改革旨在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机制,通过调整单位缴费和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来实现。这一过程被称为“待遇置换,资金平移”,旨在不增加社会和个人额外负担的前提下满足广大参保人的门诊报销需求。
对于个人账户的划入方式,《指导意见》也进行了明确的设计。其中的3个“不变”保证了个人账户的结余归属、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和流向以及退休人员不缴费的政策都保持不变。而2个“调整”则涉及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方式的调整。
此次医保改革在保障参保人个人账户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使得医保制度更加贴近人们的实际生活需求。改革还通过调整划入方式和资金结构,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为广大参保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