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心脏地带,自2012年11月28日成立以来,便以其独特的地位与重要的职责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家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被天津海事局认定为危险货物的监装场站,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集装箱的拆箱、装箱、中转运输及仓储服务。它的实际控制人为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董蒙蒙)等人也都在企业的重要位置上发挥着作用。
让我们来深入了解这家企业的一些核心信息。
业务范围与资质方面,瑞海公司的仓储业务涵盖了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氧化剂以及毒害品等广泛的危险化学品类,如硝酸钾等。在2014年5月,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过变更,新增了危化品仓储许可,这意味着其在危险货物处理方面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然而此前,其业务范围中曾明确“危化品除外”。
正是这家拥有丰富经验和资质的企业,在2015年遭遇了震惊全国的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这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瑞海公司仓库内的硝化棉因湿润剂散失导致积热自燃,进而引发硝酸铵等危险品剧烈爆炸,爆炸的总能量相当于450吨TNT当量。事故发生时,瑞海公司储存的危险品总量高达1.1万余吨,包括硝酸铵800吨等。这场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共有165人死亡、798人受伤。
事故背后的责任与违规问题同样引人关注。据调查,瑞海公司通过行贿、违规操作等手段获取行政审批,实际控制人于学伟与原天津市交通部门官员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监部门、海关等部门也存在滥用职权、监管缺失的问题,未能有效审查瑞海公司的资质及其日常运营。事故发生后,包括负责人于学伟、董社轩在内的多名企业高层被警方控制。国务院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企业及相关部门被依法追责。
除此之外,瑞海公司的地址位于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吉运二道95号,注册地为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此次事故不仅令瑞海公司声誉受损,更重要的是暴露了危化品管理及监管体系中的多重漏洞,为国内安全生产领域敲响了重大警示的警钟。此次事件无疑暴露出我国在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管方面仍存在诸多亟待改进之处。希望此次事件能引发社会各界的深刻反思和行动,共同推动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