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设立的争议与公众质疑
近期关于基金会设立条件的争议不断,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所谓的基金会因“客观上难度大”而未建成的说法,法律专业人士给出了不同的解读。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只需满足拥有200万元原始资金及固定住所等基础条件即可。资金不足的问题,其实也有解决方案,那就是选择挂靠现有基金会,成立专项基金,而且这种方式并无资金门槛的限制。
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是,林生斌曾公开承诺将用全部赔偿款筹建基金会。对此,律师后续澄清称,林生斌的承诺并未明确表示将人身赔偿款捐给基金会。赔偿款的用途实际上显示,67%用于还贷及后事处理,仅33%留给岳父母。这样的实际用途与公众的期待相去甚远,引发了更多的质疑和不满。
法律程序是否可行,也受到了大家的关注。有律师指出,尽管独立基金会的审批流程可能相对复杂,但通过慈善组织挂靠成立专项基金却是一个简便的方式,理论上甚至只需1元钱就可以实现,且无需经过行政审批。这与“难度大”的说法形成了鲜明的矛盾。
公众质疑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对赔偿款的使用情况存在疑虑,是否按照承诺用于公益事业;其次是对于未尝试更简易的专项基金模式表示不解;最后是对四年间只咨询而未实质性推进基金会的注册表示失望。
至今,“潼臻一生”既未注册为独立基金会,也未以专项基金的形式存在,这无疑加深了公众的质疑。这场争议不仅仅关乎一个基金会的成立与否,更是关于承诺与实际行动是否相符的,关乎公众对于公益事业的信任度。希望相关各方能够正视这些质疑,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