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电宝携带与使用的规定
在航空旅行中,充电宝的携带和使用规定是每位旅客必须了解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飞行安全,航空公司对充电宝的容量、携带方式、数量及标识以及使用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容量限制
1. 容量≤100Wh的充电宝可直接随身携带,无需任何申报。
2. 容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约20000mAh至43000mAh)的充电宝,需要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请批准,并且每人限带两块。
3. 容量>160Wh或未标明额定能量的充电宝则禁止携带。
二、携带方式
1. 充电宝必须放在随身行李中,禁止托运。
2. 为防止短路,电极需要用原装盒或绝缘材料进行包裹。
三. 数量与标识
旅客每人最多携带两个充电宝,总能量不得超过160Wh。充电宝上需要清晰标注品牌、容量(Wh/mAh)、电压等信息,无标识的产品可能会被没收。
四、使用限制
在飞行全程中,禁止使用充电宝进行充电或放电。
小贴士:
计算额定能量的公式为:Wh = mAh × 电压(V)÷ 1000。例如,一个容量为20000mAh、电压为3.7V的充电宝,其额定能量为74Wh。
为了避免审批的麻烦,建议旅客优先选择容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遵守这些规定,既能确保飞行安全,也能保障每位旅客的权益。在航空旅行中,正确携带和使用充电宝,让旅程更加顺利和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