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电讯(记者孙红丽报道)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一项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的新公告。该公告明确了透明质酸钠这一常见的保湿补水成分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属性。现在,它还被广泛应用于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多个领域,尤其是一些边缘领域的产品用途也备受关注。
据了解,透明质酸钠可以从动物组织提取或通过微生物发酵法生产,由于其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其管理类别被明确指定不低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对于涂擦、喷洒等方式施用于人体表面的含透明质酸钠产品,主要用于清洁、保护、修饰、美化等目的,不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的管理范畴。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产品不应被宣传用于医疗用途。
对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的管理,《公告》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用于治疗膀胱上皮氨基葡萄糖保护层缺损的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已经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准上市,并继续维持原有的管理属性。当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被用于注射进入皮肤真皮层及以下时,如果产品不含发挥药理学、代谢学或免疫学作用的药物成分,则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如果含有局麻药等药物成分,则会被判定为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公告》还明确了疤痕修复材料中透明质酸钠的管理方式。这类材料主要用于辅助改善皮肤病理性疤痕和预防其形成,已被列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如果此类产品中含有透明质酸钠,其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不会发生改变。
这次发布的《公告》对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的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为相关产品的监管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指导。这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为相关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