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重庆广电集团的一位员工全某,在广告行业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却因其私下篡改广告串播表的行为,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他,为了私下的利益,擅自改变广告的播放安排,为一家广告公司在《天天630》新闻栏目中插播广告。他非法收入高达320余万元,这些钱财最终大部分化为乌有,被他输掉。如今,全某因涉嫌犯贪污罪在九龙坡区法院接受审判。
全某,这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在重庆广电集团下属的广告运营部工作,他的职责是制作电视新闻的广告串播表。他却利用自己的职权,私下接“私活”,为一家广告公司在新闻栏目中插播广告。他曾为了弥补一次失误,向广告公司的负责人何某表示可以为其补播一次广告。这一举动让何某觉得找到了捷径,于是双方开始私下合作。全某篡改串播表内容,将一些并未正式下订单的广告也编入播放计划,以此赚取额外的收入。据悉,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全某是无权受理广告业务的。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8年8月至2009年底,何某向全某支付了数十万元不等的广告费,总额高达320余万元。全某拿到钱后,并未存入银行或告知家人,而是将这些钱放在车里。他频繁出入,短短时间内就输掉了250多万元。剩下的钱,被他用于支付房、车按揭款以及旅游等其他费用。
全某的篡改行为不仅占用了正常的广告播出时间,也引起了其他广告客户的不满和投诉。电视台在调查后发现了全某的犯罪行为。今年2月,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法庭上,全某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未提出异议,但他的具体收入金额存在争议。全某的辩护律师称,全某收受的金额应以他和何某第一次笔录时的供述为准,大约100万元左右。公诉人表示,根据两人的回忆和相关票据,全某收受的金额应为320多万元。庭审结束后,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此案。全某的命运将会如何?这有待法院进一步的审理和判决。在这个案例中,我们不禁要思考:贪婪与权力之间的纠葛如何让人走向犯罪的深渊?这是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