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纪实
一、修订时间与落地实施
在岁月的长河中,2002年7月26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新的条例,新的起点,自2002年9月1日起,这部条例正式走入了人们的生活。
二、条例的核心内容概览
1. 立法目的:此条例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以期达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共生。
2. 基本原则:我们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辅以避孕措施,坚持经常性工作,同时积极帮扶群众发展经济。
3. 生育调节:条例明确了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和晚育的条件,鼓励公民适龄婚育。对于符合特定条件如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子女存在残疾等家庭,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4. 管理机制:各级人民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保障其所需的经费投入。
三、后续修正轨迹
这部条例并非一成不变。在随后的岁月里,它经历了数次修正。2012年、2014年、2016年及最近的2022年,随着时代的步伐,条例不断自我更新,生育政策逐步调整(如取消生育间隔期、允许生育三孩等),配套措施也日益完善(如扩大育儿假、优化优生优育服务等)。
四、展望未来
未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人口发展趋势的调整,这部条例仍将继续发挥其作用,为福建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让我们共同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这部条例将进一步完善,为福建省乃至全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若需深入了解此条例的详细条款或历史版本,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官网或相关官网将是您最佳的查询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