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义务教育权利保障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学校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接收或劝退学生,包括自闭症儿童。若学校坚持劝退,可能涉及歧视行为,家长可向教育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2. 专业评估的必要性
只有在经过教育部门组织的跨专业评估(含医疗、教育专家),确认孩子确实无法适应普通学校环境时,才能建议转入特殊教育机构。学校单方面劝退缺乏法律依据。
1. 学校应提供的协助
2. 融合教育实践案例
部分地区(如山东、湖北)已试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政策,要求每班接收特殊儿童不超过3人,并提供学籍互转机制。家长可查询当地政策,申请教育部门协调安置。
1. 主动沟通与证据留存
2. 替代方案准备
若孩子存在特殊才能(如数学、艺术等),可寻求特长培养路径。案例显示,部分自闭症儿童在特定领域表现突出,需针对性开发潜能。建议家长结合专业评估结果,选择最适合孩子的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