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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收养自闭症

一、收养相关机构与政策

1. 汕尾市儿童福利院

该机构负责收养孤儿、弃婴及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提供涉外送养服务。地址位于汕尾市城区赤岭,成立于2004年,属事业单位。

  • 政策依据:根据《广东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收养需通过能力评估和融合评估,重点关注收养人的抚养能力、家庭环境等,确保最有利于被收养人。
  • 2.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若自闭症儿童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如父母重残、失联等),可申请基本生活补贴。需通过乡镇查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康复与教育支持

    1. 特殊教育学校

  • 汕尾市城区特殊教育学校:为自闭症儿童提供九年义务教育及康复训练,地址在城区东涌镇桂青村,现有122名在校学生。
  • 招生要求:需持有残疾人证,年龄6周岁以上,具备基本自理能力。
  • 2. 康复机构

  • 一帆培智中心:提供自闭症康复训练及家庭指导,位于城区凤山街道红海大道。
  • 老区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由残联主管,可容纳100名儿童,专业化程度较高。
  • 三、社会支持与公益活动

    1. 家庭支持计划

    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家庭支持公益计划在汕尾开展,提供心理辅导、康复培训及社会融合活动,呼吁社会关注自闭症儿童。

    2. 妇联关爱行动

    市妇联联合多部门为自闭症家庭提供个性化康复方案,并开展家长培训课程。

    四、注意事项

  • 收养流程:需通过民政部门评估,匹配适合的收养家庭,儿童福利院会公开可送养儿童信息。
  • 康复资源:建议结合机构训练与家庭护理,参考自闭症日常护理指南,如规律作息、感统训练等。
  •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机构或政策细节,可联系汕尾市城区民政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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