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报销政策
1. 门诊报销
山东省针对孤独症儿童的门诊平均报销比例达65%,且取消参保户籍限制,省内居民医保参保儿童均可享受待遇。潍坊市城乡居民医保对严重精神障碍(含孤独症)患者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二级以下定点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70%。
2. 住院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85%。连续参保3年可提高1个百分点报销比例,年度支付限额15万元。
二、残联专项补贴
1. 康复训练补助
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每年补助1.5万元/人(需训练不少于10个月)。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未满18周岁的自闭症儿童可申请,需提供诊断证明及户籍/居住证等材料。
2. 生活与护理补贴
困难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人201元/月,三、四级151元/月(需享受低保)。
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182元/月,二级151元/月,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97元/月。
三、申请流程
1. 材料准备
需携带残疾证、诊断证明、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康复机构接收证明等。
2. 办理方式
向户籍地街道残联提交申请,或通过定点康复机构代办。
支持“跨省通办”,异地户籍也可在潍坊申请。
四、注意事项
补贴多为先自费后报销,年底统一结算。
不同政策叠加需注意(如医保与残联补助不可重复享受同一项目)。
如需具体操作指导,建议咨询当地残联或访问潍坊市医保局官网查询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