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曲美”等减肥药物再次引发了广泛关注。这并非因为它们帮助人们成功减肥,而是因为它们被指含有潜在风险的问题成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0月30日宣布,包括曲美、澳曲轻、诺美婷在内的15种减肥药因为含有而被停用。
重庆太极集团,作为曲美的生产商,日前作出回应,表示将停止生产曲美减肥胶囊,但将保留“曲美”品牌。对于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他们表示因为自认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目前没有赔偿计划,相关产品已经下架。《解放日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曲美、诺美婷等知名品牌减肥产品的集体停用,其背后的原因是成分可能导致心血管患病几率增大。对此,评论员陶短房提出了质疑:为何问题减肥药能够长期存在?
进入中国市场已有十年之久,其副作用早已被确认并报道。包括诺美婷在内的某些减肥药因为含有,已经在加拿大、欧盟、瑞士等国家被勒令退市。但在中国,却能够存在十年之久,这不得不让人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效果产生质疑。
重庆太极集团的回应似乎理直气壮,他们在美国FDA公布可能提高潜在心血管及不良反应发生率后,主动召回了曲美减肥胶囊。这种反应速度和责任感是值得肯定的。仅仅因为一个召回动作就拒绝所有的善后理赔似乎有些牵强。
“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不一定不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与一些国家的严格监管相比,我们的某些检测标准、手续和质量标准存在严重的滞后,甚至存在一些可怕的检测空白区。这些空白区域正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高发区。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共同推进。相关公共机构应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公布力度,及时公布类似消息,以便迅速作出调整,规避生产风险。明星代言人在这个问题上的回应也折射出“明星代言胜过监管”的尴尬。在明星代言的赌咒式回应和对潜在风险的忽视之间,存在一种悲哀的对比。
在明星代言和监管之间,我们需要更严格的监管和透明的信息公布。明星代言人的连带责任不能仅停留在法律条文上,而应该在实际行动中得以体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指望明星们以个人的体验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监管力量和对公众健康的负责任态度。希望这次曲美风波能成为一个转折点,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真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