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来宾市发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假狂犬病疫苗事件。这一事件最初是由一些媒体曝光出来的,时间发生在2009年12月。当时,来宾市的一些乡镇卫生院从非法渠道购进了假疫苗,这一消息震惊了社会各界。
事件发生后,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展开调查。据协查结果显示,涉案的兴宾区正龙乡卫生院购进的疫苗票据显示的医药批发公司实际上与该院并无业务往来。更令人震惊的是,提供疫苗和相关票据的犯罪嫌疑人并非该公司业务员,所有相关证照和票据都是假冒的。而疫苗标示的生产企业也从未生产过该批号的疫苗。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假药购买案,还涉及到供货人非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罪行。就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不久的2009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介入调查。据举报,一名5岁男孩在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未能起到应有的防病作用,最终因狂犬病不幸离世。
接到举报后,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前往兴宾区正龙乡卫生院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该院使用的疫苗标示的生产单位为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经与真正的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核实,并经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检验,证实该卫生院使用的疫苗为假药。
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全面的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也迅速响应,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疫苗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与来宾假狂犬病疫苗案中同批号的疫苗,一律以假药查处,并追查源头。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在公安部门的努力下,2010年1月22日至25日,来宾市公安部门在广州捣毁了一个疫苗制假窝点,并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清查,来宾市兴宾区有5家乡镇卫生院使用了假疫苗,另有6家乡镇卫生院和23家个体诊所、卫生室涉嫌使用从非法渠道购进的疫苗。
卫生部门积极应对,对接种过问题疫苗的人群进行了逐一查实和补种。所有接种过问题疫苗的人群都免费补种了从正规渠道购进的、质量有保证的疫苗。至2010年6月9日,补种工作已全面完成。令人欣慰的是,至今尚未发现因接种问题疫苗而死亡的报告。这起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看到了相关部门积极应对、坚决打击假药犯罪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