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康复教育补助政策
1. 补助对象
东莞市户籍0-17周岁自闭症儿童,需持有残疾人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非东莞户籍儿童需满足父母在莞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或出生在东莞等条件,可申请慈善救助。
2. 补助标准
0-6岁:孤独症儿童每年最高2.5万元,脑瘫儿童3万元,其他类别(如听障、智障)2万元。
7-17岁: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年最高1.5万元。
多重残疾类别按最高标准补助,未明确类别的按最低标准执行。
3. 申请流程
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康复机构所在地县级残联提交申请,需提供诊断证明、户口本等材料。
通过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服务后,费用由财政部门与机构直接结算。
二、其他配套补助
1. 困难家庭补贴
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的自闭症儿童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9元/月)和重度护理补贴(300元/月)。
非莞籍困难家庭可通过市慈善会申请最高1万元/年的康复资助。
2. 教育支持
户籍残疾儿童可享15年免费教育(学前至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目标达97%。
每个镇街至少设1所融合幼儿园,接收3名以上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可获得财政支持。
三、注意事项
康复机构选择:需在东莞市残联公布的43家定点机构接受服务方可申请补助。
动态调整:补贴标准可能随政策更新变化,建议定期咨询残联或民政部门。
如需进一步了解申请细节或政策,可联系东莞市残联或访问[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