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政策,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可被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从而可能申领失业金:
一、常规情况下主动辞职无法领取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意愿
单纯因个人原因(如职业规划、家庭因素等)主动离职不符合申领条件
二、特殊情形下可申领的4类"主动辞职"
1.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未依法缴纳社保(需提供社保局欠缴记录)
拖欠工资≥1个月(需工资流水证明)
强迫冒险作业或未提供劳动保护(需录像/体检报告)
2. 被诱导签署"自愿离职"协议
若公司以胁迫手段要求签署,30天内可凭聊天记录/录音申请劳动仲裁撤销
3.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公司降低原合同条件(如降薪、调岗)导致员工拒绝续签
4. 特殊群体优待
哺乳期女职工因公司拒绝提供哺乳条件离职
退役军人凭《退出现役证》可直接申领
三、申领流程与材料准备
1. 关键证据
离职证明(注明单位过错)
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
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
2. 操作步骤
线上: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APP(如粤省事、浙里办)办理失业登记
线下: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至参保地社保局窗口申请
四、注意事项
发放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最长可领24个月
若单位拒绝配合,需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建议根据具体离职原因准备相应证据材料,通过正规渠道提交申请。若因失业产生心理压力,可联系当地社区心理咨询服务获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