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作法自毙"是历史上著名的典故,指其因自己制定的严苛法律而最终自食其果。这一的核心经过和背景可总结如下:
1. 逃亡受阻:秦孝公死后,商鞅被新君秦惠王追捕,逃亡至边境时欲住店,店主因商鞅变法规定"无凭证留宿者连坐"而拒绝收留。
2. 自食其果:商鞅感叹"为法之敝一至此哉",最终因无法逃脱自己制定的法律体系,被车裂处死。
1. 变法内容:
2. 背景:
1. 积极影响:变法使秦国富强,奠定统一基础,其制度被后世延续。
2. 争议性:
商鞅案例揭示了改革者需平衡制度变革与生存,其个人悲剧反映了专制体制下法治与人治的根本矛盾。正如王安石所言:"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历史更肯定其改革实效而非个人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