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这座繁华的都市里,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网约车事故。受害者是一位年仅二十岁的女子小玲。在一个普通的周末,她和同事们选择了一款流行的网约车服务,共同乘坐一辆T3网约车回家。这次行程却成了她人生中难以忘记的噩梦。
那天,他们行驶在一条坑洼不平的路段上。警方后来调查认为,事故的原因是由于路面状况恶劣导致车辆颠簸。司机驾驶不当也被认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车速过快或是野蛮驾驶,车辆在一次剧烈的颠簸中发生了失控。小玲被猛烈地抛起,整个人在空中飞翔,然后重重落下,遭受了严重的伤害。
事故发生后,小玲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过检查,她被诊断为胸椎和腰椎骨折,经过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这场意外给小玲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和痛苦。
面对这起事故,网约车平台承担起了应有的责任。尽管平台辩称小玲仅为拼车人员,并没有直接的运输合同关系,但法院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法院认定司机未履行安全运送的义务,而作为承运人的网约车平台需要承担责任。小玲被视为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享有与正常乘客同等的权益保障。关于安全带争议的问题,由于平台未能提供车内录像作为证据,因此未被采纳。
最终,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网约车平台需要全额赔偿小玲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等损失,总计234,182.26元。这一案例不仅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对乘客(包括拼车人员)的安全保障责任,也提醒广大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时应该注意自身的安全权益。无论是否直接下单,乘客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起案件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里程碑,将为未来的类似案件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