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现行政策,自闭症儿童的费用报销主要通过医保、残联补贴及特殊病种待遇等多渠道实现,具体如下:
一、医保报销政策
1.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儿童孤独症已被纳入宁波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备案后门诊医疗费用可享受住院同等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与住院共用起付线和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可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二次报销。
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时,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仅需承担8%。
2. 普通门诊与住院报销
住院:、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0%、80%、85%,起付线为300元、200元、100元。
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300元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支付50%,年度最高支付300元。
二、残联康复补贴
宁波户籍或符合居住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可申请残联康复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年补贴上限36000元,覆盖感知、认知、社交等康复训练项目。
非宁波户籍:需父母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满5年或缴纳社保满5年,且未满7周岁。
三、其他支持政策
1. 医保新增项目
浙江省已将“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等8项孤独症康复项目纳入医保,部分项目取消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2. 异地就医
跨省治疗需先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比例约为70%。
3. 线上报销流程
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浙里医保”提交住院/门诊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5个工作日内受理。
四、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需提供医院发票、病历、残疾证(部分补贴需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政策差异:报销比例和条件可能因医保类型(居民/职工)、医院级别、户籍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或残联。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或政策调整,可通过“浙里办”APP或宁波医保经办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