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策与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校不得因学生患有自闭症等特殊疾病而拒绝其入学,保障了自闭症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部已将孤独症儿童纳入特殊教育范围统筹,并持续提高其义务教育普及水平。2024年发布的《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提高生均经费标准,推动建立更多特教学校和融合教育支持。
2. 招生条件与对象
特殊学校的招生对象包括自闭症谱系障碍(ASD)儿童,需提供残疾证或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并通过教育部门评估。
部分学校对年龄、户籍有具体要求,例如合肥特教学校要求自闭症儿童年龄6周岁以上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学籍,亳州市特校则覆盖学前康复到职业高中阶段。
3. 教育支持与服务
特殊学校为自闭症儿童提供结构化教学环境、社交技能训练及个性化教育计划。例如,十堰市特校作为综合性特教机构,涵盖康复训练和职业教育。
融合教育试点也在推进,普通学校可随班就读并配备资源教师,但需根据孩子适应能力选择。
4. 申请材料与流程
需准备残疾证明、户籍材料、体检报告等,部分学校还要求专家评估或医学鉴定。
流程通常包括线上/线下登记、材料提交、评估及安置。
5. 注意事项
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形式需根据症状严重程度选择,部分适合特教学校,轻度障碍者可尝试融合教育。
家长应关注学校是否具备专业师资(如师生比1:1.5)及无障碍设施。
若需具体地区的招生信息或政策细节,可进一步查询当地教育局或特校官网。